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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市城建局认定培训机构

质量员-土建施工
来源: | 作者:湖北新经济 | 发布时间: 2020-08-20 | 22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一、质量员简介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质量策划、过程控制、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参与进行施工质量策划。

(2)参与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参与材料、设备的采购。

(4)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

(5)负责监督、跟踪施工试验,负责计量器具的符合性审查。

(6)参与施工图会审和施工方案审查。

(7)参与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8)负责工序质量检查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检查,参与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

(9)负责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参与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0)参与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和纠正措施。

(11)负责监督质量缺陷的处理。

(12)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负责质量检查的记录,编制质量资料。

(14)负责汇总、整理、移交质量资料。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7)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三、培训与测试
1、初次报名
(1)参训人员参加集中面授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学员完成相应培训后,由我校统一向住建局申请测试。未完成培训的参训人员需补齐课时后才可申请参加测试。
(2)测试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在测试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种抽取试题、组织测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当批次测试不合格的,可在6个月内进行补考,不需要再次参加培训。
(3)测试过程全程监控,摄像头随机抓拍考生照片上传到管理系统,测试地址为本校微机房。
2、继续教育
从取得《电子培训合格证》次年起,每年应依据继续教育大纲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2年累计不满64学时,原核发的《电子培训合格证》作废。
四、收费标准
1、初次取证:600元/人/岗位(含培训费、测试费、教材费、材料费等)。
2、继续教育:160元/人/32学时(含培训费、测试费、材料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