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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市城建局认定培训机构

C3类:专职安全员(综合类)
来源: | 作者:湖北新经济 | 发布时间: 2020-08-21 | 5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安管人员简介

1、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分类

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B类: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C类又可分为分为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机械C1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C2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C3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管人员的配备数量

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3人

B类:项目负责人=政策要求的建造师配备数量

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2)施工现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政策要求的建造师配备数量。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学历,C类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安管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核发证

湖北省安管人员考核采用计算机答题的方式,由各市州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考试,考核合格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内合格证书现阶段均为电子证书。

五、有效期及延期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